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一) 入学与注册

    1、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本部或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办完入学报到手续后的新生,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向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并报送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随下一年级新生入学。

    3、新生到校后,须接受学校的入学资格审查,凡伪造证件、冒名顶替等手段获取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新生入学满三个月即取得正式学籍,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文档,其内容包含报名登记表、入学考试试卷、学籍卡、在校学习成绩、毕业鉴定、奖励或处分材料等。学生毕业后,集中存入学校相关部门。学生的个人档案,由学生所在院(系)、学习中心负责转交或邮寄学生所在单位。

    5、学生办完各项入学和缴费手续后,如因故退学,须写出书面申请,先经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报送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学费退费标准:开学一个月内办理退学手续的,扣除10%的学费;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办理退学手续的,扣除50%的学费;开学两个月(含两个月)后不予退费。

    6、已办理报到、缴费和选课手续的新生,发给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生证、考试证和上网学习的账号。学生证是学生出入学校及学习场所的有效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他人。

    7、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远程教育学生,须在每学期开课前,到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办理报到注册和下学期选课与缴费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和选课者,必须事先请假,逾期两周内不办理报到注册和选课手续者,均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 课程设置

    现代远程教育各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所列的课程分为以下两种:

    1、必修课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课程或环节,其内容包括公共课、专业主干课和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等。

    2、选修课

    选修课是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生本人的兴趣和爱好,在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三) 选课

    1、学生须根据各专业分学期的开课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办理选课手续,并按所选定的课程学习,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远程教育学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在每学期的课程考试前,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直接与所在院(系)、学习中心预约考试科目,凡未办理预约考试手续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2、 每两学年作为一个教学周期,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列的课程,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布在一、二、三、四个学期内,供学生选修,学生一般不得超越学期选修课程。

    3、新生须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选修第一学期的课程,以后各学期的选课,按照远程教育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可自行在网上完成。

    4、学生选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要充分考虑本人的学习条件与学习时间,结合指导性教学计划,遵循必修课和选修课的顺序进行,若有先修课,应修完先修课,方可选修本课程,所选课程的授课时间和考试时间不得相互冲突;

    (2) 学生选修课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时,超出的学分不能代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后,学生仍可以继续选修其他课程,多修课程的成绩不及格,不影响毕业;

    (3) 学生所选课程一经选定,不得任意退选、改选和加选。如需要退选、改选和加选者,应在开课前两周到远程教育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5、学生选修本专业以外的课程时,须经所在学习中心同意,报开课院、系和远程教育学院批准。

    6、学生须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取得足够的学分,方能毕业。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不再延长修业年限,不准毕业;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超过修业年限期,则成绩失效。

    7、学生选课前应按规定及时预缴学习费用,每门课程的学习费用=每学分收费标准×该门课程的学分数,不包括教材费。

  (四) 课程的免考

    1、持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的学生,免于参加“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公共英语课程全国统考”。

    2、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证书学生,免于参加“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生公共计算机基础课程全国统考”。

    3、第二学历的学生如已通过教学计划中的相同课程(必须与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教学内容、层次与教学时数相当),可免考。

    4、学生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数的三分之一。

    5、使用虚假、伪造的证书、成绩证明(成绩单)办理课程免修者,一经查出,除该课程重修之外,将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本科学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6、学生申请课程免修,需在每学期选课时向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统一办理免修手续,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证书和有效期(六年)之内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并报远程教育学院审批后归入学籍档案。

  (五) 课程考核和成绩记载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实行开放办学,实现校与校之间的优秀教学资源共享。为保证我校各层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学生选修我校所开课程,不得低于总学分的80%;经我校批准,选修教育部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其他试点学校的课程,不得高于总学分的20%。否则,不能颁发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毕业文凭。

    2、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考试或考核。各门课程的考核,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 。

    3、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本人选修课程的结业考试,各门课程结业考试的成绩应及时记入“学生成绩库”,毕业时归入个人档案。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记,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让人替考、替他人考试或累计两次作弊者,均作退学处理。除作退学处理之外的考试作弊学生,认错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的,经远程教育学院批准,给一次随下年级学生重修的机会。

    5、学生的考试成绩,主要以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为主,课后在线或离线测试为辅,每门课程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6、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方法。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标准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7、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毕业论文的考核均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和登记,成绩在及格以下的,不给学分,不准毕业,随下一年级学生补做。

    8、学生因故未参加课程结业考试,或在考试中有不及格的课程,不安排补考,随下一年级学生重考。

  (六) 修业年限与重修

    1、我校现代远程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根据各门课程教学计划的时数确定学分量。根据各个专业的学制长短,确定其修业年限,各专业的修业年限分别为:高中起点专科2-5年;高中起点本科4-6年;专科起点本科2-5(医学类3-6)年。

    2、学生有考试不及格、缺考等原因没有取得学分的课程,随下一年级补考,学生重修课程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该专业的最高修业年限。

  (七) 休学、复学与退学

    1、学生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休学者,须事先填写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报经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和复学手续,应在上学期的期末办理完毕。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退学处理:

    (1).学习时间超过所修专业的最高修业年限者;

    (2).面授课程无故旷课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四分之一者;

    (3).休学期满没有按期办理复学手续者;

    (4).让人替考、替他人考试或累计两次作弊者;

    (5).本人申请退学者;

    (6).学生犯有严重错误或因其他方面的原因,学校认为不适宜继续学习者。

  (八) 转专业与转学

    1、学生入学后因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在选课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要求转入的专业,必须与原专业入学的考试科目相同;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2、我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院(系)之间相互转学,须经转出和转入校外学习中心、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经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3、具有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资格的其他高校现代远程(网络)教育的学生,要求转入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相应层次及专业,先由转出学校在转学申请书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经我校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4、我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转入其他具有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办学资格的高校者,应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负责同志签署同意转出意见,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5、学生转学、转专业手续,应于上学期的期末办理完毕,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将学生转学、转专业的手续记入学籍档案,毕业后存入校档案馆。

  (九) 纪律与考勤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法令,遵守学校的各项学习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郑州大学和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形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2、必须按时参加学校或校外学习中心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含集中面授、辅导、实验和实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无故缺课者,均按旷课处理。对旷课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十) 奖励与处分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经同学推荐、院(系)或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报远程教育学院批准,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

    2、学生违犯国家法令、学校纪律或有不良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由学校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的各类奖励和处分材料均载入本人档案。

  (十一)毕业和结业

    1、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毕业资格审查合格(本科须参加并通过教育部公共基础课统考),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字样)。符合郑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详见郑州大学---教务在线----管理文件:http://jw.zzu.edu.cn/glwj/tl_xsxw),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毕业证书如有丢失,一律不予补发,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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