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医学类毕业生毕业及授予学位的补充规定 |
根据《浙江大学授予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和《浙江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参照我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成人教育学院学生授予学位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专业教学委员会意见和专业教学计划及远程学院学生地域分布广泛性的特点,我院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从2005届开始在毕业当年申请学位时增加一次学位课程考试,以此代替我院关于“申请学位时毕业论文须达良好以上”的相关要求。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试课程和时间
结合学历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学位课程和日常教学实施计划进行一门基础课程、二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试题水平参照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命题小组成员由各专业教学委员会任命,试题经专业教学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报校教务部审核。命题过程和质量由医学院相关系部把关。考试组织和阅卷工作由远程教育学院承担。
考试安排在毕业当年的4月份,和远程教育学院的春考安排在一起。单科成绩达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合格。三门课程成绩均合格且符合授予学位其他条件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课程考试一律不予补考和缓考。
二、考点设置
鉴于远程教育学院的学生分布在全国范围内,到校考试存在困难,故学生在我校批准同意并认定的考点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三、其他
参照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成教学籍管理办法及相关毕业实习的要求,根据学院《关于远程医学类专业执行远程学生学位授予办法的报告》中医学院和教务部的批复意见,结合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强调临床实践和与之相关的综合考试,学院从2005届的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始的毕业环节为临床毕业实习,不再安排毕业论文环节。临床毕业实习考核成绩采用二级制记分,达合格者方可毕业。
四、 本办法自远程教育学院2005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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