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纪律 |
第一条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无故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从规定考试时间算起),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处理。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二条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编排的座位号就座,将学生证和身份证置于桌面上规定的地方供监考人员核查,不得随意挪动座位。
第三条 闭卷考试时,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课本、笔记、作业、手册、草稿纸等放置桌面上或抽屉里。开考前须自觉将书包、BP机、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及前述的纸质品放在讲台前。开卷考试只能携带规定的书籍、笔记和文具用品。考试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 (包括计算器等)。违者视其情节作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处理。
第四条 在发放试卷的过程中,考生不得打开试卷。必须等主、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时,才可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将已经写好的答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考完后,应将试卷、试题和草稿纸 (以下简称试卷)一并上交。考试过程中未交试卷者,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监考人员同意,否则按交卷处理。考生一旦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
第五条 考生必须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的过道上停留、喧哗。规定的考试时间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桌面上,在主、监考人员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离开考场。如有考生继续答卷和拖延交卷,主、监考人员要拒收试卷,并宣布该试卷作废。
第六条 考生必须服从主、监考人员的指挥。考试过程中,除对试卷因印刷质量问题可举手询问外,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第七条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干别的事情。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互相讨论、示意、偷看、抄袭、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代考和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纸条等作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劝其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八条 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高得分。考试成绩将由西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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