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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教学计划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可在政府机关、公检法机关、法学研究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大型企业从事行政组织管理、案件办理、法学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娴熟运用本国语言和文字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

  3、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其学科前沿及最新发展动态;

  4、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

  5、获得本专业领域必要的实践训练,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表达技能,具有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从事司法活动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英语、法理学、宪法学、计算机实用基础、毛泽东思想概论、民法学、环境法理学、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继承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司法、中国法制史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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